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区公安分局:开展节前党风廉政教育

发表单位:发表时间:2018-01-16

  近日,派驻公安分局纪检组开展了节前提醒教育,筑牢全体干警的廉洁过节纪律防线。

  一是开展中层干部集中教育。组织公安分局各部门“一把手”,集中学习省纪委《关于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》以及驻公安部纪检组下发的《关于切实加强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》,要求部门负责人全面落实从严治警主体责任,将纪律要求传达到每一名干部职工。

  二是开展廉洁“微教育”。“廉洁不论干部大小,自律不分职务高低;敬廉倡廉从我做起,拒腐防变大家监督。坚决执行“十个不准”要求,刹住奢侈浪费邪气歪风。”近期,公安分局纪检组结合上级有关要求,向全体民警明确提出“十个不准”的纪律要求,即:不准违规公款吃喝,公款购买酒类、年货节礼、台历贺卡等;不准酗酒滋事、公务接待饮酒;不准接受下级单位以年底汇报工作为由的走访、宴请、送礼;不准在部门和单位之间相互宴请;不准在出差、调研期间接受宴请、收受土特产;不准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或旅游、娱乐等活动安排;不准违规收送礼品、礼金、消费卡等;不准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;不准违规出入私人会所,违规参加老乡会、校友会、战友会;不准公车私用或“私车公养”以及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。并将“十个不准”分别编辑成若干条廉洁短信,每周两到三次向全体公安民警发送,形成廉洁纪律经常提、良好风气常常有的良好氛围。

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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