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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大举措推动执纪审查取得新成效

发表单位:高明区纪委发表时间:2018-01-19

  2017年,第一、第二、第三纪检监察室坚持聚焦主责主业,加大监督执纪力度,探索实行“一案双查”、“以案治本”和“一案三报告”等措施,持续推动执纪审查工作取得新成效。

  一是积极推进“一案双查”工作,做到有章可循。制定了《高明区纪检监察机关“一案双查”实施办法(试行)》,明确了实施“一案双查”的对象、启动方式方法、处分措施标准、保障措施等。年内,对发生系统性、重大腐败案件的区卫计系统、区公有资产系统开展了“一案双查”工作,及时发现了案发单位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漏洞,对5名相关违纪人员进行了立案审查并作出相应纪律处分,达到了“以案促教、以案促建、以案促管”的目标。

  二是稳妥实施“以案治本”工作,确保整改到位。重点选取了区市场监管局、区卫计系统、区公有资产管理系统开展“以案治本”工作,针对案发单位的不同情况,纪检监察室全年组织有关单位召开专题会议8次,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相关知识培训4次,培训人数600多人次。同时,针对发现的漏洞与风险点,挖掘深层次案发原因,指导开展教育和制度补强工作。督促市场监管局整改了43个问题,制定了21项措施;向区卫计局提出6大项整改意见,督促出台了16项工作措施,建立了党风廉政科技防控平台预警处置机制,规范权力运行流程;督促区公资办遵循“案件剖析、制度梳理、实地调研、健全制度、检查落实”的工作步骤,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,推进深化公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。

  三是认真落实“一案三报告”制度,推动标本兼治。制定了《高明区纪检监察机关“一案三报告”制度》,选取了4起案件执行“一案三报告”制度,即在案件调查结束后形成《案件调查报告》的同时,根据查办案件情况撰写并提交《案件剖析报告》和《案件总结报告》,及时总结查办案件的有效做法,剖析案发原因,提出整改意见,督促案发单位列出整改清单,完善制度,加强管理。“一案三报告”制度的实施,不仅促使办案人员深入研究案件、总结案件、剖析案件,不断提升办案水平,而且督促案发单位及时堵塞制度漏洞,从源头上预防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。

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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